婚姻中弱势方在财富保障中的新策略
感情已不再,为了子女维系婚姻,导致财产被转移的尴尬
赵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婚后丈夫经过多年的打拼,持有两家上市企业的股份,
积累财富过3亿。赵女士为全职太太。2016年,因丈夫在外有人两人矛盾升级。为了子女,赵女士默默维系婚姻,接下来面对丈夫的转移产,赵女士该如何是好……
《民法典》给婚后弱势方,带来了保障婚姻财富的有力武器
《民法典》1066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内(析产)分财新规,带来了保障婚姻财富的现实功能
明确了婚内可以直接析产,是对不直接掌控财产一方的有利保护,避免必须离婚才能分割财产的局面。
对婚内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有利遏制。
婚内弱势方借助这一新规可以查明丈夫名下的隐匿财产。
使得弱势方可以选择合理的时机,最适合的手段保护自己的财产。
婚姻一方遭遇“第三者”时,请小心你的财损失
陈先生和太太结婚多年,陈先生经过多年打拼,白手起家,积累财富数千万元,太太为全职太太,成为了当地受人羡慕的模范夫妻,2017年,太太突然发现老
公有些异常,经过调查后发现原来老公在外有人了,并且收集到了照片和录像证据。
接下来…
民法典中加强对过错方(出轨、婚外情)的财产分割惩罚
1、以前离婚时对无过错方酌情照顾;
2、现增加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变为法定原则),法官审理案件时必须考虑;
3、尤其对于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出轨”过错在财产分割上予以体现。